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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之间道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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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之间道法自然

2024年12月16日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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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法自然”是先秦道家基本思想之一,出自《老子》。在天地之间,“道法自然”有着丰富的内涵。 道是宇宙万物的本原,是万物存在的普遍根据。这里的“自然”有两层涵义,一是形上层次对道的指称,二是指不施加任何外力而自己如此之义。 从天地关系及万物运行来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一表述将天、地、人乃至整个宇宙的深层规律涵括阐述出来。意味着天地间的万物运行、人类活动都应该遵循自然的规律,让事物按照其原本的规则与规律去发展,而不加以过度干预。例如,人应顺应天地自然变化的规律,尊重自然界一切生命的特性,致力于保护自然界的和谐,对于人世间的事物不应强求,而应顺应其发展规律。 庄子继承和发展了老子的这一思想,把道视为万物本原,突出强调道的非物质性;韩非子把“道法自然”的思想延续到“理”中;魏晋时期,嵇康、阮籍等人以道法自然说反对儒家的礼法名教;还有一些道教学者从“道法自然”中体会出人道保全生命、克服异化的方法,认为修道养生的要旨在于“道法自然,无为清静”。 在不同的诠释进路中,一是道性自然、道无所法;二是“自然生道”说;三是道顺自然,即道之自然以万物之自然为表现方式,万物之自然以道之自然为本体根据。总之,“道法自然”揭示了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自然而然”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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