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清朝科举考试舞弊处罚

[搜索] [菜单]

清朝科举考试舞弊处罚

2024年12月24日 16:11

1个回答

清朝科举考试作为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重要途径,其制度严密,对舞弊行为的处罚也极为严厉。在清朝,科举考试舞弊的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 科举考试舞弊的处罚 - **斩监候或死刑**:对于严重的舞弊行为,如贿买关节、枪手代考等,舞弊者往往会被判处斩监候或死刑。例如,顺治十四年(1657年)的丁酉科场案中,就有24名举人文理不通,18名考官被绞死。 - **连坐法**:不仅舞弊者本人会受到严厉惩罚,其家人也可能受到牵连。如雍正元年规定,如果考官和考生串通作弊,那么凭借此种方式考中的人,一旦核实,作弊的考官和考生都处以斩刑。 - **财产没收与流放**:舞弊者的家产可能会被没收,父母、妻子等家属也可能被流放。在顺治十四年(1657年)的科场大案中,被中举的考生田耜等人就被杀头,他们的父母、妻子皆遭流放,家产也被全部没收。 - **废除腰斩刑**:清朝雍正年间,因一起科举舞弊案,主考官俞鸿图被判处腰斩,成为历史上最后一个被腰斩的人。雍正皇帝在得知俞鸿图腰斩时的惨状后,决定废除腰斩刑,以示宽大。 ### 科举考试舞弊的严重性 科举考试舞弊不仅破坏了考试的公平性,也严重损害了科举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因此,清朝对科举舞弊的处罚极为严厉,体现了统治者对科举制度的重视和对舞弊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你更好地了解清朝科举考试舞弊处罚的相关情况。 等待电视剧的同时,也可以点击下方链接来阅读《大奉打更人》经典原著了!

提到的作品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