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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故意不出庭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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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故意不出庭应如何处理

2024年12月09日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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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离婚案件中一方故意不出庭,分以下情况处理: 1. 若为原告不到场,一般视为撤诉处理。 2. 若为被告不到场: - 如果能联系上被告,但被告拒不出庭,例如拒收传票,法院采取留置送达或者收到了传票拒不到庭等情况,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若被告有诉讼代理人,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法院也可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 如果本人不愿出庭也不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 若存在联系不上被告而无法送达传票的情况,若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也有可能进行缺席判决准予离婚;第一次起诉不判离后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在分居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就算对方依然不出庭也会进行缺席判决。 - 当对方不出庭时,可将对方父母、亲戚的联系电话、微信、可能联系上的地址等提供给法院,方便法院联系;如果实在联系不上对方只能缺席开庭,诉讼请求应尽量简单,除离婚、孩子问题外,财产问题可先拿掉,后续另行提起离婚后财产分割;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开庭结束时可询问法官第二次起诉的时间间隔(不同地区可能有差异)。同时,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除外。 点击下方链接阅读《离婚后前夫成了我的忠犬》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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