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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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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新规定

2024年12月09日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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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些离婚房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1. **婚后购房** - 夫妻婚后共同出资买的房子,不管登记为一方单独所有,还是双方共同共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一人分一半。 - 若房产产权登记为按份共有: - 若夫妻对共有财产有书面约定,按约定的比例分割。此时不考虑买房出资的来源、房屋贡献等因素。 - 只有在出资与约定份额存在明显不公平的,根据公平原则,综合夫妻双方对房屋、家庭的贡献大小等因素,对份额的折价款进行适当调整。 - 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房子在自己子女名下,如果是全部房款或者是全部首付款,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核算后给对方一半的补偿。 2. **婚前购房** - 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对方的赠与,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按揭买房,一方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房子的归属权将归出资方所有,不过在房贷和房子的增值部分可以要求分割,会按照承担房贷的比例分配。 - 个人婚前全款买房,此后如果没有签订赠与合同,无论后期是否在房本上加另一个人的名字,依旧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另一方没有权利分割。 3. **特殊情况** - 房子没有产证的,如小产权房或者刚买的期房还没有办证的,基本的原则是双方能协商的按照协商的方式处理;如果协商不了,法院在离婚案件中对这种产权尚不明晰的房子一般不会直接判决房子归谁,需要另行起诉分割这套房产。 - 对于房产增值部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 婚内房屋赠与,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点击下方链接阅读《离婚后前夫成了我的忠犬》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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