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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主等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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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主等级制度

2024年11月15日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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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主等级制度存在于多种封建制度体系中。 在西欧封建社会,封建领主因爵位不同而分为各种等级,国王是最高的封建主,其下有公爵、伯爵,再下有子爵、男爵,边区的封建爵称边地侯,封爵之下又有骑士,骑士是最低的封建主。各级封建主之间的主臣关系依次隶从,最上以国王为共主,最下是人数较多的骑士,构成封建的金字塔。封建主对其附庸的臣属,没有直接管辖的权力,即“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封主与封臣关系的建立,要经过受封仪式誓忠礼,受封者宣誓效忠领主,领主授以树枝或泥土(受封者为教会主教或寺院僧正则另授环和权杖)作为封土的象征并承认受封者为其附庸。附庸需为领主临敌作战、每年服役兵役约四十天、应召参加领主法庭,在领主被俘需要赎金或遇其他需要时献纳助金等,附庸的封土一般由长子继承。 在旧西藏的封建农奴制下,庄园土地由官家、寺院、贵族三大领主直接占有和经营,这三大领主构成了统治阶层。这里还奉行政教合一的制度,使得宗教和世俗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等级森严的法律维护了农奴主和农奴的不平等地位。 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地区傣族先民的封建领主制社会(公元12世纪初期到公元20世纪中叶的七八百年间),逐渐分化出五大社会等级,绝大多数等级成员世袭传承,等级之间界限森严,在土地分封、婚丧仪式、进贡礼品、服饰、人名和佛寺僧阶等诸多方面均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通婚,在亲属称谓的使用中也有反映等级差异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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