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失之交臂错误用法

[搜索] [菜单]

失之交臂错误用法

2024年11月12日 20:10

1个回答

“失之交臂”意为当面错过机会,是一个表示遗憾地错过的词语。其错误用法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语义理解错误方面: - 不能用于描述主动放弃的情况。例如“我不想参加那个活动,所以和它失之交臂”这种用法是错误的,因为“失之交臂”强调的是一种意外错过而非主观意愿上的放弃。 - 不能用于描述没有错过的情况。如“我顺利得到了那份工作,失之交臂的是其他人”,这里“失之交臂”使用错误,与句子表达的成功得到工作的语义相悖。 - 语法功能方面: - 它不能被误用作名词。比如“这是一次失之交臂”用法错误,它不是一个表示事物名称的名词。 - 在句子成分使用不当。如果说“失之交臂在这件事情上我很遗憾”,这种语序混乱的用法不符合语法规则,正常用法应是“在这件事情上,我与(机会等)失之交臂,很遗憾”。

提到的作品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