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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科举制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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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科举制的具体内容

2024年11月24日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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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科举制度较为复杂,以下是其具体内容: **一、科举体系构成** 1. **童试** - 这是读书士子进身之始,应试者称为童生,无年龄限制。考生需在本县报名,填写籍贯及三代履历,要有同考者五人互结,再请本县廪生作保,确保籍贯无误、家身清白(非出身于娼优皂隶之家且未遇父母之丧者)才可应考。 - 主要考四书文,还有《孝经》《性理》《太极图说》《西铭》《正蒙》及《圣谕广训》《训饬士子文》等内容。 - 分县考、府考、院考三个步骤。县考由县官主持,考四场或五场;府考在府城举行,每次考一府中的三、四个县;院考也在府城举行,由各省学政亲临主持,此时考生要加一名廪生作保,考试两场(一正试,一复试),正试试两文一诗,复试试一文一诗,并默写《圣谕广训》百余字,文字优等者按学额录取为“秀才”,入县学称县学生员,入府学称府学生员,入学后先做附学生,再逐步升为增广生、廪膳生。不过童试中存在雇人顶替、冒籍、滥送、贿买等弊端,且始终难以禁绝。 2. **乡试** - 三年一科,逢子、卯、午、酉年举行,此年称为大比之年,因于秋八月举行,又称“秋闱”。 - 参加乡试的士人必须是官办学校的生员。取中者称为“举人”。 3. **会试、殿试** - 丑、辰、未、戌为会试年。会试、殿试取中者称为“进士”。 **二、学校与科举的关系** 实行“科举必由学校”之制,另外清朝官员出身分为正途和异途,由科甲及恩、拔、副、岁、优贡生、荫生出身者为正途,通过纳捐做官属于异途,二者仕途前程差别很大,异途者有诸多限制,一些职位无法选任。 **三、书院相关情况** 1. **书院发展历程** - 清初对书院采取抑制政策,顺治九年谕令不许别创书院。康熙、雍正年间开始有办书院者,雍正十一年皇帝提倡在各省省会设立一二所较大书院,使其处于中央政府控制下进一步官学化,各省府、州、县也有设立书院的情况,有绅士出资创办,也有地方官拨公款经理。乾隆年间进一步提倡和整顿书院,规定书院之长的选拔标准、生徒的择取标准、课程设置等内容,嘉庆、道光年间书院日益废弛。 2. **书院教育内容** - 书院课程因人而异,资禀优异者将经学史学治术诸书留心讲贯,兼及对偶声律之学;资质难强者先工八股,穷究专经,再涉及余经、史学治术、对偶声律,每月课试以八股为主,可兼试论、策、表、判等内容。 **四、基层教育情况** 除书院外,地方上还有社学、义学。顺治年间规定每乡置社学一区,择文义通晓、行谊谨厚者为社师,免其差役,量给廪饩养赡;土司子弟向化愿学者也立学一所,由地方官选文理明通者为教读。社学或义学在京师等城市及八旗驻地有设,更多设于乡村和边远省区,但清代最初级的学校主要是私人设立的学塾,分为家馆(坐馆)、村塾(义塾、义学)、家塾(私塾)三种,学塾开始是识字、读《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南方学塾还重“对课”,还有“描红”写字,进一步学作八股文、试帖诗,有余力再读四书五经等书籍,私塾教育为个别教学、强制记忆。 等待电视剧的同时,也可以点击下方链接来阅读《大奉打更人》经典原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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