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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顺治科举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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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顺治科举舞弊

2024年11月24日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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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顺治年间发生了多起科举舞弊事件。 顺治十四年(1657年)发生顺天府乡试科举舞弊案,这是丁酉年第一件乡试舞弊案。因考官贿卖“关节”引发,正主考官是詹事府左春坊左庶子曹本荣,副主考官是詹事府右春坊右中允宋之绳,同考官中有大理寺左评事李振邺等多人。此次乡试考生众多但录取率不到百分之四,竞争激烈。考官的作弊行为被揭发后,顺治帝震怒,受贿考官李振邺等被惩处,险些斩首的举人共有十名,其中王树德因叔叔王永吉陈述不知其贿赂之事而仅降五级留用,徐荣等人因贿赂李振邺被发配尚阳堡。 顺治十五年又发生江南乡试科举舞弊案,此案比顺天府舞弊更为严重,以至于顺治皇帝搁置照顾生病的孝庄太后之事亲自查验。为查验学子真功夫,顺治皇帝在瀛台重新出题考学子且让八旗侍卫持刀监场。江南才子吴兆骞弃考交白卷被发配流放。有74人被批准参加会试,24人因文理不通被取消资格,18个向主考官钱开宗、方猷行贿的举子被处斩,主考官钱开宗、方猷被处以绞刑,其家眷被贬为奴隶。 同年还发生山东山西乡试科举舞弊案,山西乡试的考官唐瑾、何锵、章贞等人篡改考生答卷,此案不如江南乡试案出名,可能是山西学子态度不如江南学子强硬,顺治皇帝对山西舞弊案的官员从轻处罚,仅降三级留用。 这些科举舞弊案表明,尽管清朝重视科举考试,但在巨大利益诱惑面前,仍有考官和士子铤而走险,而顺治帝在处理这些舞弊案时,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有错误的官员和举人进行不同处罚。 等待电视剧的同时,也可以点击下方链接来阅读《大奉打更人》经典原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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