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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域主义与地域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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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域主义与地域主义

2024年11月28日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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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主义概念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至18世纪下半叶的英国风景造园运动,当时被称为浪漫地域主义,反映政治运动在文化层面的反映,建筑体现对过去的怀旧和记忆,展现民族文化价值观。 新地域主义是建筑设计领域重要潮流,源自传统地方主义或乡土主义,是现代建筑一部分。新地域主义旨在现代建筑中融合本地、民族或民俗风格形成独特地域特色,不仅在外观吸收传统元素,功能和构造也符合现代标准。它是对现代主义极端化的反思,抵抗城市化理想和全球化对建筑地域性的侵蚀,其兴起也拒绝复制古典语言以及后现代主义随意拼凑古典符号的做法。 新地域主义的特点包括强调地域性和文化真实性、注重与日常生活联系、提取文化核心要素转化为现代化理念和技术、主张在传承基础上创新、创造有独特个性和经济价值的建筑并保持与当地社会紧密联系、反对权威性设计原则和风格、关注建筑与文脉关系等;其实现手段包括回应自然条件、使用地方材料和技术、吸收建筑文化成就等。 总之,新地域主义是地域主义在现代建筑领域发展的一种当代性创作倾向,与地域主义有一定的历史渊源关系,但又具有符合现代建筑发展需求的独特内涵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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