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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可参加遴选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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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可参加遴选的条件

2024年11月18日 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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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和级别的公务员遴选条件有所不同,一般有以下方面: 1. **工作经历方面**: - 通常需要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例如在县(市、区)、乡镇党政群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企业、事业单位等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但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经组织批准,各级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超过半年以上的,可作为基层工作经历且多次挂职锻炼经历可合并计算;在设区的市属开发区(高新区)党委、管委所属部门的工作经历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但在设区的市公安局各派出公安分局的工作经历可以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2. **年龄方面**:一般年龄不超过35周岁(例如1981年9月5日后出生等情况),不过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3. **学历方面**: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 **其他条件方面**: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基层工作经历、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可能为2024年11月等情况)。 -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 不存在以下情形: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签订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历次遴选(选调)考试中被认定为舞弊等违反遴选(选调)纪律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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