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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小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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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小官吏

2024年12月11日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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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朝,小吏处于官员体系的基层。 从县级来看,有知县(县令)等官员,其下有小吏协助处理事务。宋朝官员大体分为“官”“职”“差遣”三种,“官”代表品级和待遇,“职”多为高级官员的荣誉头衔,如包公的“龙图阁直学士”,而小吏不涉及这些复杂的官员体系分类,主要承担具体的事务性工作。 在中央,像三司使下也会有众多小吏参与到钱粮管理等事务工作当中。当时宋朝面临“冗兵、冗吏、冗费”的局面,赵恒裁撤冗吏达十九万五千八百人,这也侧面反映出小吏群体数量庞大。而且在宋朝官制中,从一品到正六品等不同品级下有着众多职官,他们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也会有小吏辅助开展工作,小吏在整个宋朝的行政管理体系中承担着诸如文书处理、具体事务执行等基础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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